12月21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制品(GB9684-2011)》發布實施,新國標沒有就此前爭論激烈的錳元素含量做出限制。
前段時間,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有81個型號的“蘇泊爾”不銹鋼器皿不合格,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的問題。舊國標對所用不銹鋼的牌號進行了規定,這些牌號的不銹鋼均不含錳,這成為哈爾濱工商部門檢查的依據。而新國標放寬了不銹鋼的用材范圍,沒有規定不銹鋼的具體牌號;對金屬遷移量的限定,也不涉及錳。但新國標也要求企業在不銹鋼炊具上標明不銹鋼的品種和牌號,以方便消費者做出選擇。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處長張旭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錳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成人錳適宜攝入量為3.5毫克/天;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不銹鋼制品,其錳的遷移水平不會造成健康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