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5296.6-2004《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家具》國家標準的規定,家具產品用料的標識應該寫清楚各種原輔材料的名稱及其使用部位。
此前記者就家具的標識問題走訪了京城幾大知名賣場。經過調查發現,除少量品牌在標識上存在項目簡單、內容不全外,絕大部分家具標識基本都符合國家規范。
據裝一網了解,某家居商場一款多屜柜就非常詳細地標明了品名、型號、規格、主材、等級、產地。在介紹產品時導購也清楚地告知業內人士,哪一部分是主材、哪一部分是基材、分別使用了什么樣的樹種……同時業內人士調查時也發現材質標識不符合規范的情況。一個經營黃花梨家具的品牌在醒目位置擺放了一張價格為88萬元的桌幾,但標簽上卻只簡單寫了“花梨木”三個字。根據《深色名貴硬木家具》(QB/T2385-2008)中命名和分類的規定:產品命名必須包含用材樹種中文名、用材樹種拉丁文名、產品件數、產品種類,并且這4個項目要按順序排列。
像花梨木、黑胡桃等比較珍稀的樹種,家具成品價格都比較昂貴,而近年出現的橡膠木相對便宜一些。消費者不能僅憑價格去判斷材質,在購買之前要根據自己的需求提前做功課,要有基本的辨別能力。另小編還要強調購買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明樹種和家具產地,若日后發現問題可以作為維權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