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地下室相信大多數人想到的都是普通的住宅地下室,但其實在生活中還有一種不常見的人防地下室,那么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就來了解一下吧!
從定義上講
人民防空工程是具有一定防護功能的地下工程
《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的地下防護建筑(又稱單建式人防工程),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稱附建式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定義“單獨修建的的地下防護建筑(即單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獨立建造在地表以下,工程結構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設施外,不附著地面其他建筑物的人民防空工程。“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即附建式人防工程)。”是指附著于地面建筑,室內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過房間凈高一半的、有預定防護功能的人民防空工程。
單從概念上理解,人民防空地下室是有預定戰時防護功能、防護等級要求的地下室;
普通地下室是無戰時防護要求的地下室,僅僅是為穩定地上建筑物或實現某種用途而建的,沒有戰時防護等級要求。
從用途上講
人民防空工程具有平戰兩用的雙重功能
人民防空工程實行平戰結合,就使其具有了雙重功能:戰時保護人員物資以及重要經濟目標免遭大規模空襲兵器的殺傷破壞,即防護功能;平時為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既使用功能。具體來講,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戰結合,就是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和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使其成為戰時提供人員、物資、車輛掩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場所,而且平時能作為商場、停車場、儲藏間等使用,更好地為城市經濟建設和方便人民生活服務,即努力實現人防工程的戰備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三統一。
普通地下室工程由于不具備戰時防護功能,無法實現戰備效益,但通過開發利用,可作為商場、停車場、儲藏間等供社會使用,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可體現出來。
從建設程序上講
人民防空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程序進行建設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照以下8個基本程序進行:
第一,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中長期計劃,提出項目建議書;
第二,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三,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工程初步設計,提出總概算;
第四,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申報年度工程建設計劃,進行施工圖設計;
第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六,根據批準的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審查批準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工程招投標和施工準備,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經批準的開工報告;
第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施工;
第八,工程竣工后,及時編制竣工文件,組織竣工驗收,上報備案,進行竣工決算,交付使用。
從設計規范上講
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與普通地下室有著顯著區別
1、埋置深度不同。在工程的設計中普通地下室只需要按照該地下室的平時使用功能和荷載進行設計就可以了,它可以全埋或半埋于地下。而人防地下室除了考慮平時使用外,還必須按照戰時防核武器、生化武器、常規武器襲擊的標準進行設計,因此在人防地下室在設計時宜設計成全部埋于地下的。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的要求,當人防地下室的防護等級為5級及以下,且上部建筑為磚混結構時,其頂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但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6B、6級防空地下室頂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高出室外地面的外墻必須滿足戰時各項防護要求。
(2)5級防空地下室,當地應具備取土條件;其頂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m;并應在臨戰時覆土。
(3)6B級防空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鋼筋混凝土外墻厚度不應小于250mm。
2、建筑設計要求有著本質區別。人民防空工程按戰時功能分為指揮工程、醫療救護工程、防空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類。下面以人員掩蔽工程為例,闡述人防工程在建筑設計上的強制性要求。
(1)人防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人防工程中的每個防護單位的防護設施和內部設施設備自成系統,相鄰防護單元之間設置有防護密閉隔墻。當防護密閉墻開設門洞時,應在其兩側設置防護密閉門。相鄰抗爆單元之間設置抗爆隔墻。當墻上開設連同口時,在門洞的一側設置抗爆擋墻。
(2)有時為了滿足人防工程平時的使用功能需要,還需要進行臨戰前轉換設計,例如戰時封堵墻、洞口、臨戰加柱等。對重要的人防工程,還必須在頂板上設置水平遮彈層以抵擋炸彈的襲擊。
(3)人員掩蔽工程必須有濾毒通風設備,有防化學、生物戰劑的設備和能力;必須有直通室外地面的戰時安全進出口。
3、結構設計要求有著本質區別。防空地下室的結構設計,必須根據防護要求和受力情況做到結構各個部位抗力相協調。由于戰時人防工程所承受的荷載較大,人防地下室頂板、側墻、底板都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實、堅固,除承重外還有一定抗核爆炸沖擊波、防早期核輻射和常規炸彈爆轟波的能力。以6級人防工程為例,《人民防地下室設計規范》對人防工程的結構設計作出了嚴格規定:為防早期核輻射,其鋼筋混凝土頂板的最小防護厚度為250mm,鋼筋混凝土臨空墻的最小防護厚度為250mm;人防地下室要求結構密閉,與防空地下室無關的管道,不得穿過人防圍護結構,必須設置在防護密閉區之外。
上述就是這次裝一網為大家分享的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的區別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